潮人文化百科  > 所属分类  >  教育机构   
[0] 评论[0] 编辑

得全书院

    得全书院,元代后期潮州路一所官办的书院。

由来

  得全书院是在得全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所官办书院,其遗址在今潮州市西平路南段以西。时宋代名臣赵鼎遭秦桧迫害,在绍兴十年(1140)被贬逐,安置潮州。其在潮临时居住的屋子称为得全堂,后来为纪念其忠义气节,潮州的官员、民众在该遗址立祠祭祀。淳祐六年(1246),知州陈圭曾重修祠堂,并下拨田地租金,作为供奉香灯之用。宋朝灭亡后,随着时间的推移,祠堂渐渐荒废。

  元朝末年,赵鼎的六世孙赵继清来潮州当推官,把原来的得全堂扩建成正式的书院。至正二年(1342),他请当时的大文豪欧阳修写《得全书院记》。记文说,赵继清请求朝廷外派他到潮州当官,其目的本来就是要恢复得全堂,弘扬他先祖的精神。于是,赵继清到潮州不久,便拿出一笔职位津贴,在原址上将祠堂扩建成一所配备齐全的书院:有孔夫子的燕居室、供祀赵鼎的祠堂、讲堂、门楼、围墙等。

  元朝灭亡后,进入明朝,书院没有得到官方的维修和看顾,很快荒废了。嘉靖《潮州府志》中记载,其后无获得重建的机会。

记载
欧阳玄《赵忠简公得全书院记》

  故宋丞相赵忠简公,有祠于解之闻喜,玄尝记之,时以子博士赵君继清之请也。

  继忠简之六世孙,而玄之同年进士也。作闻喜祠事甫毕,寻迁亚中大夫,出为潮州路推官,潮盖忠简为秦桧所斥居之地。忠简为相,欲使其君正名定义,以讨金人之罪。桧为相,欲使其君慝怨事雠,以修金人之好。于是桧必杀忠简然后已计行。忠简已斥,桧怒未已,事未可测也。忠简因扁所寓之堂曰得全,自以为庶几获免于权奸之手。呜呼!忠简为国元臣,而以免于横逆为其身之幸,宋事岂不大可伤也。忠简再斥,而潮人慕之不忘,堂存如新尔,后祠之于堂。有司因民所欲,视书院仪,岁时遣官献享。迨嘉泰初,忠简之孙谧为潮守。淳中,陈圭典郡咸增葺焉。宋祚讫而书院废继,清之求外补于潮也,志固在得全。及至潮,刑清讼理,大振厥职。以所得职廪之訾,复所谓全书院于潮城,名贤坊,西街之右。燕居祠庭讲肆之室,垣墉门庑,灿然毕备,俾潮民之秀受业于其中,请设录事司校官以主领之。报政京师,即玄曰:解之祠,君记之矣。潮书院,君又当记之。玄窃有感焉。

  古之君子敬其身,故爱其身,而以全而生之,全而归之者孝。君曾子之以孝之称,孜孜然保是以为训也。然语有曰:事君能致其身。致之云者,委而不有之名也。其全其毁,岂复计哉?龙逢、比干,未尝以是有负于孝。公有致身之义于宋,何独以得全为幸乎?已而思之,在其当时,使忠简死于桧,而其事有益于宋,则身非所当异也。方桧挟上令,行已私,与其徒互而无益于事,则不如姑全吾父母之所生。事君事亲之道,犹庶几可也。忠简之为是言,岂得已也哉?况万一桧毙,身得独全,犹冀收再用之功也。又焉得不以是身之存为一时之幸乎?至于使公获奉其得全之躯,以归其父母,而使宋之时君不获有其全付之业,以见其祖宗,殆天之所为也。

  虽然,忠简不幸遇夫幅员分裂之世,遂齐志以殁。继请乃幸生于车书混一之时,北作解祠,南为潮之书院,相距万里,所欲无不克遂其志,岂不大幸于乃祖之所遇欤?宜其有光于前人也。学子来游,思忠简之以道事君,而于得全为非得已。又思继清显亲为孝,而淑人以锡类,则藏修进退,动审其是。海邦黎献,衰然为时出焉。此作书院之本意也。忠简名鼎,字元镇。事业详见大宋人所纪载,兹不悉书。

附件列表


0

词条内容仅供参考,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
(尤其在法律、医学等领域),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。

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,请 编辑

上一篇 京山书院    下一篇 城南书院

参考资料

[1].  《潮州的书院》   
[2].  欧阳玄《赵忠简公得全书院记》   
[3].  嘉靖《潮州府志》   

同义词

暂无同义词